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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征用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
释义
    一、国家征用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
    (一)征收宅基地的安置费和土地补偿按照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来进行计算。
    (二)附属物按照当地政府下发的补偿方法给予等价补偿;
    (三)农村房屋拆除补偿标准:农村草房一平米补偿1900元;农村砖瓦房一平米补偿2400元;农村砖砼结构房屋一平米补偿2800元;农村二层及两层以上楼房一平米补偿3300元。
    (四)农村房屋附属物补偿:一般是按照等价方式进行补偿,异地安置每户给予2万元的补偿。
    注意,以上仅供大家参考,具体请以当地政府最新政策为准。
    
    二、农民进城宅基地怎么办
    (一)农民进城已经落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将落实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政策。这意味着,地方政府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退出宅基地。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原有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予以确权登记。
    (二)农民进城未落户。
    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朋友而言,不需要担心宅基地会被收回和自家房屋被拆除的问题,根据《民法典》以及《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的房屋是属于农民朋友的固定资产,而宅基地也是农民应当享受到的固定权益,虽然农民朋友在城市务工,农村的房屋一直处于闲置状态,但是使用权与处置全一直属于农民朋友,如果农村集体组织需要拆除农民朋友的住房,那么必须要经过农民朋友同意,同时还需要给予合理的补偿!即使农民闲置的房屋已经成为了危房,也需要根据危房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会被拆除。
    三、被征地农民可获得哪些补偿
    被征地农民有权获得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其它土地附着物补偿费等。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国家征用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国家在农村征收土地时,需要依法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等费用,对于具体的补偿金额根据征收地区的不同、征收土地类别的不同会有所差别,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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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1:5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