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福利院孩子需提交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收养福利院孩子需提交哪些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二)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三)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四)收养人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收养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收养人常住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子女情况的证明。 (六)收养人(双方)健康检查证明。(指定医院) ![]() 二、关于收养的民法典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被收养人的范围】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送养人的范围】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监护人送养未成年人的特殊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特殊规定】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三、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收养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30周岁。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以上就是关于收养福利院孩子需提交哪些材料的内容介绍,对于我们来说这是比较重要的法律知识,在一定程度上对于纠纷的处理有帮助,多做了解才能让我们的合法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也是我们需要了解的。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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