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吊销未注销可以恢复吗 |
释义 | 一、公司吊销未注销可以恢复吗 不能恢复了,只能注销后再重新注册。营业执照被吊销是一种处罚,也就是主体资格虽然存在,但已经是退出市场了,这是不能恢复的,也有部分省市交纳了罚金以后恢复的情况,你可以到本地工商局咨询以下。可以先提出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意可以提出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行政行为,恢复原状。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与下列情况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 (一)企业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二)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满三年的; (三)企业因本条第(一)、(二)项所列情况以外的原因办理注销登记未满一年的。 二、公司被吊销后对股东的影响是什么 对股东无影响。有影响的是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 《公司法》第57条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这两个法律要求的一个是名称一个是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均无关系。 三、企业状态吊销未注销怎么办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 《公司法》第146条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不满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上述情形系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企业被吊销后,负责人应当履行清算义务,最终注销企业,否则就有承担连带责任的可能。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公司吊销未注销可以恢复吗的相关解答,大家可以仔细阅读本文,并结合自己的实际,做出明智的判断,小编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法律网平台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3]《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5]《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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