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孩子报销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生孩子报销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报销生育险需要以下材料: (一)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 (二)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 (三)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 (四)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申领表; (五)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六)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八)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九)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十)收款收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 二、生孩子报销流程规定 (一)女性怀孕后,由用人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二)工作人员受理审核通过后,签发医疗证明; (三)女性生育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待遇结算; (四)工作人员受理后,将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三、生育险报销多少钱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报销标准,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一)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二)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三)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四)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五)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生孩子报销需要提供什么材料的相关知识,需要提醒大家,生育保险需要连续交满12个月才能报销,且要在生育前一月还在缴纳社保。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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