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治安处罚的原则有哪些? |
释义 | 一、治安处罚的原则有哪些? 实施治安处罚依据原则: (一)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二)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三)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 二、目前治安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一)警告。警告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书面方式作出的谴责和告诫。它是既具有教育性质又具有强制性质的最轻的一种治安管理处罚。主要适用于初犯、偶犯,且情节轻微,后果较轻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警告既适用于公民,也适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除“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传播淫秽物品”三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外,对其他各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均可适用警告。 (二)罚款。罚款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限令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人民币现款的治安管理处罚方法。它既不影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又能起到惩戒作用,适用最灵活、最广泛。罚款幅度,一般情况为1元以上,200元以下。但对几种严厉禁止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以下三种特殊的罚款幅度: 1、对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行为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2、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非法运输、买卖、存放、使用罂粟壳的,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的,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秽物品的,可以单处或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 3、对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三)拘留。拘留即治安拘留、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强制关押在专门处所,在一定时间内剥夺其人身自由以示惩戒的一种行政处罚方法。它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重的一种。拘留只适用于自然人而不适用于法人。主要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严重的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以下人员一般不裁决或不执行拘留: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未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其他残疾人;正在患严重疾病或性病以外的传染病的,以及家庭有年迈老人、小孩或者严重病人、残疾人等确需被处罚人扶养、护理的人。 拘留时间以天为计算单位,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但对数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按照“分别裁决,合并执行”的原则,拘留期限可以超过15日。 三、员工受到了治安处罚,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如果职工只是受到了公安机关给予的治安处罚,没有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就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是不合法的行为。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第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五,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治安处罚的原则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根据相关的知识了解,治安处罚的原则有以上三种,治安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和拘留,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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