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偷电动车贼怎么判刑 |
释义 | 一、偷电动车贼怎么判刑 一般来说盗取价值1000元以上的公私财物就会构成犯罪。常见的电瓶车价值在1000至2500之间,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 若电瓶车实际价格不到1000元,又不是多次盗窃或入室盗窃等情形,需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偷骑别人的电瓶车是什么罪 偷骑别人的电动车可能涉嫌盗窃罪,如果没有经过当事人的同意偷骑了一下电动车,然后又把电瓶车给放回去的话,不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第二条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针对偷电动车贼怎么判刑的介绍。如果将别人的电动车偷偷骑走,并且悄悄的使用了一会,那么和偷窃就是两个性质了。如果生活中发现电动车被别人偷骑了一会,那么是没有办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但是如果是偷走了,那么就可以报案了。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六十四条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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