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保全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申请保全是什么意思 这里的保全,应该指的是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二、最高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书的模板 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申请人:×××,……。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写明保全财产的名称、性质、数量、数额、所在地等),期限为……年/月/日(写明保全的期限)。 事实和理由: (××××)……号……(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写明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提供……(写明担保财产的名称、性质、数量、数额、所在地等)作为担保。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三、财产保全担保金额是多少 财产保全担保就是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如果因保全错误为被申请人或案外人造成损失,申请人或担保人应予赔偿的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相应的把财产保全担保分为诉前保全担保和诉讼保全担保。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百八十九条的规定,担保范围首先由当事人约定,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全部债务。而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范围则由法律强制性规定,当事人无权事先作出约定。对申请人来说,担保的范围应包括申请错误可能给被申请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而被申请人须担保申请人在未来生效判决中可能确定的全部债权能得以实现。与担保范围有着密切关联的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数额。由于在保全过程中,有关的财产通常情况下不是申请人控制的,因此即使申请错误导致被申请人的损失,该损失不可能大到被保全财产的数额的程度,因此担保的数额达到足以赔偿保全错误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程度就可以了。也就是说财产保全担保金额与财产保全的金额要相当。具体的数额还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才能确定。 那么看到这里,法律网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所以在进行诉讼保全的申请时,是需要根据对应的法律规定来才可以的。好了以上就是申请保全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了,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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