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分配的基本原则 |
释义 | 一、遗产分配的原则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二)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民法典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1)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2)不尽扶养义务; (3)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 二、遗产分配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二)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三)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 (四)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年后至第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20年之内行使,超过20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 三、遗产分配的规定 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的分配制度。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 在法定继承中,除了那些享有合法继承权的人参与继承外,《民法典》还赋予一些符合一定条件但没有继承权的人取得一定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不是继承权一,法律之所以赋予该权利是因为他们和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特别扶养关系,这是保障人权和弘扬美德的必然要求。 下列人员享有分得适当遗产的权利: (一)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二)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即使其为继承人,但若未实际参加遗产分配,属于以上情形之一的,便享有遗产取得权。这种遗产取得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当其受到侵害时,权利人有权以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遗产分割时,明知而未提出请求的一般不予受理;不知而未提出请求时,在知道后2年内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见或者听说某某家在为财产分配问题打官司,这种问题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的,并不是谁要多的财产就能给谁多少财产。在法庭上,遗产继承的顺序是有明确的规定的,除非该继承人自动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别人才有可能继承。 上述文章就是关于遗产分配的基本原则及其相关问题的回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遗产分割中,要注意的分割和胎儿份额的保留;在遗产的处理中,要注意、遗嘱和法定继承的相互效力问题。其实本质上是为了保障公平,照顾弱者利益。您对此有其他疑问的,欢迎联系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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