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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要怎么做?
释义
    一、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要怎么做?
    个人所得税汇算,其实是个人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只针对居民个人需要汇算清缴,非居民个人不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因此,对于外籍个人,只有属于居民个人的,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非居民个人不需要汇算清缴。
    (一)居民个人的规定
    《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所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二)非居民个人的规定
    《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1、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满183天的,如果此前六年在中国境内每年累计居住天数都满183天而且没有任何一年单次离境超过30天,该纳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此前六年的任一年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不满183天或者单次离境超过30天,该纳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2、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照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二、小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得按照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预缴税款。
    (二)纳税年度终了后,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企业纳税年度是否符合上述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不符合规定条件、已经按照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减免企业所得税预缴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明确,非居民企业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规定,小型微利企业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
    三、什么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要怎么做?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所得税汇算清缴一般是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进行,每年的5月31日截止。每年都需要进行清算,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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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2:4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