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
释义 |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一)划拨方式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应保持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 (二)协议出让方式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原划拨、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以及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的,除划拨决定书、租赁合同、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的外,经依法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 (一)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方式 产业用地可以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方式供应。依法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实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招标拍卖挂牌程序可在租赁供应时实施,在承租方使用租赁土地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后需办理出让手续时,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 ![]() 二、民法典不动产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民法典关于不动产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的相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利用土地营造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权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农用地使用权相区别,是对土地进行非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而从事建设的权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征是:第一、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权。第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为目的的权利。 第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 综上可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好几种,当事人可以任选其中一种申请登记。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联系法律网的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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