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由谁赔偿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由谁赔偿 交通事故受害人的索赔可以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决定,确定责任方,进行索赔。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怎样索赔 交通事故怎样索赔: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报警,尽量不要去私了。这样做,一方面可以明确双方的事故责任,另一方面可以为以后发生纠纷留下相应的事故证据。 (二)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不能要求交警部门重新认定,也不能就此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向提起民事诉讼,提供事故证据,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由人民法院根据交通事故事实重新对双方的事故责任进行划分。 (三)在交警部门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若当事人一方反悔,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而不是说签了调解协议就必须履行。 (四)当事人提起诉讼时,应正确确定被告。在司法实践中,车辆驾驶人、车辆所有人,还有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都可以成为被告。对被告的正确确定是关系到能否实际取得足额赔偿的重要因素。 (五)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住院治疗期间的用一般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在诉讼中申请先予执行。 (六)最重要一点就是相关证据的保存。这是整个诉讼的关键。笔者建议,若发生交通事故,应尽快与律师取得联系,委托律师来代理索赔,可能你的索赔将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造成交通肇事会被刑事处罚吗 交通肇事所致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规定的定罪条件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法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交通肇事罪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其他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以上就是关于交通事故由谁赔偿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从上文可知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则按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若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解答。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