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取保候审情形 |
释义 | 一、可以取保候审情形 被告人具有系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释放: (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二)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的; (三)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二、取保候审的启动是怎样的 (一)、取保候审可以由案件的承办机关主动决定适用,也可以在家属或者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后决定适用。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解释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符合下列情况时,可以被取保候审: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于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4、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5、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的条件的。 6、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8、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审查起诉期限内、一审和二审期限内办结的。 9、持有有效护照和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10、“患有严重疾病”,司法实践中需要有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患病证明。 三、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坐飞机吗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因此,取保候审期间,如果犯罪嫌疑人需要做飞机出行的,要告知执行机关,如果执行机关批准,被取保候审人是可以做飞机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可以取保候审情形的相关知识,上述内容围绕着取保候审详细了讲述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取保候审是怎样启动的,还有取保候审能否坐飞机,相信大家阅读后,应该对这方面的知识有了一定的认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