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状可以撤销吗 |
释义 | 一、离婚诉状可以撤销吗 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符合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都会裁定准予撤诉: (一)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二)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三)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四)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各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 ![]() 二、管辖权离婚异议申请书 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都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但是如果当事人向别的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受理后,另一方是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这个时候就涉及到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的撰写问题。离婚案件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首先要列明申请人申请人:x某某,包括相关身份信息(出生年月、身份证,住址)xx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请求事项:裁定将本案移送某人民法院审理。事实与理由:列明贵院受理xx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于法无据。综上所述,xx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某人民法院审理。最后,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申请日期落款。 三、离婚管辖权最新规定是什么? 法律对离婚管辖权做了原则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离婚诉状可以撤销吗的内容,离婚诉状在递交给人民法院之后如果后悔了是可以申请撤诉的,在申请撤诉的时候是需要当事人亲自到法院进行办理的,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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