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房产证丢失了如何处理房屋买卖合同 |
释义 | 一、如果房产证丢失了如何处理房屋买卖合同 如果房产证丢失了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的方式是:房屋未做预售登记前,买受人可以与出卖人协商沟通遗失情况,重新签订房产合同;房屋已做预售登记后,买受人可以到房管局申请调档,调取房产合同和发票档案进行复印。 法律网提醒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 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包含以下内容: 1.买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房屋的基本状况; 3.价款数额、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4.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 5.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6.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 7.质量标准承诺; 8.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引用法条: [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十六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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