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调解书是什么样的 |
释义 | 一、离婚调解书是什么样的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持调解的) ( )民 字第 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相同。) 本院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立案受理了原告诉被告___________(写明案由)一案。依法由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公开(或不公开)进行了审理。(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简要事实)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写明协议的内容)。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员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院印) 书记员___________ ![]() 二、离婚调解书是怎样的 离婚调解书是法院调解后当事人双方不再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由双方签字认可的文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如果想离婚,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如果当事人签字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可以由法院认定文书无效。可以在调解书生效后6个月以后再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法院调解离婚流程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做法,法院调解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一)法院调解的程序中调解的开始 法院调解无论在哪种程序和哪个阶段适用,它的开始均包括两种方式: 一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 二是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解而开始。 审判人员在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征求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的意见,讲明调解的好处、要求和具体作法,并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用简便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和证人到庭,为调解的进行做好准备。 (二)法院调解的程序中调解的进行 法院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由独任审判员主持。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 然后,有针对性地对双方当事人阐明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引导当事人就具体的争议事项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审判人员可以提出建议方案供双方当事人参考,但是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建议方案。当事人双方或者单方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调解协议通常是在调解方案的基础上形成的。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应当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或者经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者法定诉讼代理人签名。 (三)法院调解的程序中调解的结束 调解的结束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因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 一是因调解不成,未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对于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 对于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协议不被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及时作出裁判,而不能久调不决,这是不合适的。 上面的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离婚调解书是什么样的的法律知识。综上所述,离婚调解书是法院调解后当事人双方不再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由双方签字认可的文书。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网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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