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消费者可获得双倍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
释义 | 1、在什么情况下,消费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1)雇佣他人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2)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3)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销售明知是失效、变质、受污染商品的; (4)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的; (5)采取短尺少秤等手段,变相提高商品价格的; (6)采取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等欺骗性价格表示的; (7)对修理的商品,故意损坏或者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配件的; (8)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 (9)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 (10)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不予标明的; (11)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12)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13)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从事经营活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14)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15)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为欺诈行为的。欺诈行为属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所为的,由销售者先行向消费者赔偿;赔偿后,销售者可以依法向实施欺诈行为的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追偿。 2、过期食品构成欺诈能获得双倍赔偿? 不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食品店出售过期食品显然是一种违法行为,食品店应承担退还货款的责任。根据国家工商局发布施行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4条的规定,食品店的行为属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应当承担欺诈的法律责任。 3、家庭装修欺诈能获得双倍赔偿吗? 关于家庭装修欺诈现行法律无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应该可以。具体而言: (1)全面欺诈的按照所收取装修款的一倍赔偿; (2)部分欺诈的按照所欺诈部分价款的一倍赔偿。 4、导游私下索要小费,消费者可否要求双倍返还?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或者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第8条第6款规定,导游索要小费,旅行社应赔偿导游索要小费的2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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