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人合伙工程资金怎样要回 |
释义 | 一、两人合伙工程资金怎样要回 不管工程款是否结算,如果希望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首先就是要却确认双方存在发包承包关系,承包人完成了一定的工程量并质量合格,依法应当获得工程款。 如果有建设工程合同,就按照合同的约定计算出应得到的工程款,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明。 如果没有合同,可以用其它可以证明存在发包承包关系的资料,比如现场签证单、验收资料、图纸交付记录等作为证据,并计算出应得到的工程款,再向法院起诉。 同时还要考虑:是否约定了过了一定期限不结算就是认可工程合格?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工程是否已由发包方实际使用?对结算有争议可以双方协商共同委托造价鉴定,或起诉后,由法院委托造价工程师进行司法鉴定,注意保留工程中的签证资料。 最后,要考虑依据合同或其它文件,索要工程款的主张是否过了诉讼时效。一般来说,未经结算的工程,债务人并不知道所欠债务数额,债权人对自己的债权也是未知数,故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如果有特殊情况,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二、合伙企业纠纷裁定原则 (一)合伙人的出资对象是合伙而非其他合伙人,其他合伙人实际占有并控制合伙企业的财产,是以合伙事务执行人的身份代表合伙企业占有和控制合伙资产,合伙人无权要求其他合伙人返还出资款。 (二)合伙企业的债务人人,并非是合伙人的债务人,合伙人与合伙企业债务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合伙人无权要求合伙企业债务人向合伙人履行债务。 (三)在合伙企业尚未解散且未完成清算的情况下,合伙人无权直接要求合伙企业返还出资。 (四)合伙各方是否存在共同出资和共同经营行为,是认定合伙关系是否形成的重要考量因素,共享收益、共担风险是合伙关系的必要构成要件,在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情况下,不能认定存在合伙关系。 三、个人合伙与合伙企业的区别有哪些 (一)个人合伙可以订立口头的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必须书面的合伙协议; (二)起字号的自然人组成的个人合伙与自然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实质内容区别不大,只是工商登记不同,前者领取的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而合伙企业领取的是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三) 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可以使用该合伙企业的字号,个体工商户不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四)个人合伙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合伙企业存在有限合伙人; (五)个人合伙因为领取的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主要其每月要交纳工商管理费,实行定期定额方式纳税和查账征收方式;合伙企业每月向税务局报税,不需交纳工商管理费。两者都是交纳个人所得税; (六)个人合伙不能依法进行破产,而合伙企业可以依据《企业破产法》进入破产程序。 (七)个人合伙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没有规定是否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合伙企业法则规定:“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两人合伙工程资金怎样要回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合伙做工程被一人拿走工程款可以跟对方进行协商,还可以是向公安机关报案,实在不行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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