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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仲裁书的法律效力
释义
    一、仲裁书的法律效力
    当仲裁结束后仲裁机构会给出仲裁裁决,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指仲裁裁决生效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根据仲裁法第57条的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的效力体现在:1、当事人不得就已经裁决的事项再行申请仲裁。2、仲裁机构不得随意变更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也不得就此提起诉讼。3、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均不得变更仲裁裁决。4、仲裁裁决具有执行力。
    
    二、仲裁可以强制执行吗
    在仲裁庭作出的裁决生效,并在履行期满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仲裁与判决的区别
    1.仲裁的程序比法院的简单,一裁生效,当事人不存在上诉的问题,所以为了避免出现错误,又规定了一些补救措施。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仲裁裁决。
    而人民法院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就是说二审判决是生效的判决,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当事人不履行的,可以法院强制执行。
    2.仲裁只是解决争议的途径之一,不是最后途径,也不是唯一途径。但是法院判决是解决纠纷的最后的司法手段;
    3.仲裁和法院判决适用的范围不同,仲裁裁决范围小于法院判决范围。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仲裁书的法律效力的相关知识,仲裁书的法律效力体现在当事人不得就已经仲裁的事项再行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具有执行力。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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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