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停产停业补偿标准 |
释义 | 一、拆迁停产停业补偿标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中停产停业损失,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房屋被征收安置补偿方式有哪些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房屋征收中最常见的补偿方式,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根据被征收人的选择,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货币的形式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给予补偿的方式。被征收房屋价值,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房屋征收部门支付的补偿款可以等于或高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但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二)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方式通常是由于被征收人无其他住房或者不愿意至其他地域生活,而选择搬至征收人提供的安置房屋居住。近几年由于房屋价格持续上涨,而征收人提供的房屋价格相对适中,导致被征收人更乐于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 (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 在征收补偿中,对被征收房屋一部分实行货币补偿,一部分实行产权调换补偿,即是货币补偿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方式。这种补偿方式,在法律实务中是普遍存在的。在实行产权调换时,调换房屋面积的建筑面积与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很难正好相等;即使相当,也可能在结构上不相同,需要进行价格结算。 三、如何评估和计算企业拆迁停产停业损失 (一)以被征收房屋的总体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 例如,《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业,属于营业用房的,应给予不超过拆迁补偿款8%的补偿;属于非营业用房的,应当给予不超过拆迁补偿款5%的补偿。 (二)按房屋面积计算 (三)根据经营收入、利润等指标确定 (四)按照营业年限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拆迁停产停业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在进行征地拆迁的时候,需要赔偿的项目有很多,而且每个被拆迁人的实际家庭情况都是不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的,在一切都谈妥之后双方还需要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的。 引用法条: [1]《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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