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法关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 |
释义 | 一、婚姻法关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 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婚姻法规定的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者不分。 ![]() 二、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的案由是什么? 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的案由是“子女抚养纠纷”,或者“财产纠纷”,或者“由同居引起的子女抚养和财产纠纷。”理由是:解释(二)第一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同居财产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家禽、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其他生产资料、生活资 料。同居财产分割纠纷答辩状,对于当事人权益的维护有着重要的作用。 三、同居财产分割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婚姻法关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的内容。根据法律要求,离婚是不可能自动完成的,所以两个人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可以选择起诉离婚。如果一方取得的财产没有其他特殊约定的话,还是按照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如您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法律网有专业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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