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祖孙之间抚养赡养的条件 |
释义 | 一、祖孙之间抚养赡养的条件 (一)祖孙之间的抚养条件: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子女的亲生父母死亡或者无力抚养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能力的情况下有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我国《婚姻法》第28条明确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祖孙之间的抚养的条件有: 1、祖父母、外祖父母必须有抚养的负担能力; 2、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抚养; 3、孙子女,外孙子女尚未成年。 (二)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履行赡养义务同样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祖父母、外祖父母需要赡养。 2、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 3、孙子女和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 ![]() 二、赡养义务可以免除吗 子女对自己的父母具有赡养义务这是理所应当的,但是不是赡养义务就一直存在呢?根据法律规定,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父母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则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子女来说则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如果被害子女自愿赡养的,法律并不禁止。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金钱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三、兄弟姐妹之间有赡养义务吗 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应由他们的父母抚养,因而他们相互之间不发生扶养与被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在特定条件和特定情况下,兄、姐与弟、妹之间会产生有条件的扶养义务。当然,法律对兄弟姐妹间扶养义务的规定,主要是从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来确定的,因为他们是血缘关系最密切的同辈旁系血亲。对于半血缘的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兄弟姐妹,以及没有血缘关系的养兄弟姐妹和继兄弟姐妹,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情形,其相互之间也将产生扶养与被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由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无论是兄、姐对于弟、妹的扶养义务,还是弟、妹对于兄、姐的扶养义务都不是绝对的,而是附有条件的。 上面的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祖孙之间抚养赡养的条件的法律知识。综上所述,祖孙之间的抚养的条件包括必须有抚养的负担能力、孙子女,外孙子女尚未成年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网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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