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诉讼保全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什么 |
释义 | 一、申请诉讼保全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什么 (一)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A、申请人为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及邮政编码,联络电话。 B、申请人为单位的,写明名称、注册地、办公地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邮政编码、联络电话。 C、写明事实和理由及请求目的。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公民个人申请的,应提交身份证和复印件,无身份证的,应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明,或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 法人申请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担保书(即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 (四)担保人的身份证明。 (五)担保财产的证明依据。 (六)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七)应提供可保全财产、财产所在地等情况。 ![]() 二、保全后多长时间起诉 一个月内提起诉讼。财产保全的期限一般情况下是三十日内,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之后,必须在一个月内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三、诉讼保全是什么意思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保全申请。对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可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当事人不服诉讼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申请诉讼保全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什么的法律知识。综上所述,申请诉讼保全必须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理由,然后申请人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担保。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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