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转为刑事逮捕 |
释义 | 一、什么是转为刑事逮捕 公安机关对被刑事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逮捕的条件包括哪些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三、刑事拘留和逮捕有什么不同 (一)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治安拘留是依据《治安处罚条例》采用的一种处罚办法。司法拘留是强制措施,同时也兼有处罚性质,它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二)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司法拘留的对象是实施了妨害民事或行政诉讼秩序行为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或案外人。 上述文章属于关于“什么是转为刑事逮捕”的介绍,主要介绍了什么是转为刑事逮捕,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得知,这种情况就是一种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行为,除此以外,对于刑事逮捕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自行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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