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一、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有什么区别 (一)性质不同。 房屋产权人,即代表产权所有人(也就是产权拥有者),法律上认定的是财产(动产与不动产)登记的合法拥有者。房屋所有人指的是“户主”。 (二)权利不同。 产权人包括拥有房屋一切权利,同时还包含房屋地契的权利,而房屋所有人只有房屋拥有权,没有地契权利。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产权证上为一人,也应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三)户口关联性不同。 产权人是指该户的户主,与房屋无关,可以既是户主又是房屋产权拥有者,也可以不是户主,却是房屋产权拥有者。而所有人只能是户主。打个比方,如果户主改成你女儿,产权还是你的,房管局网上还是显示是你的房子. 二、房屋所有权人是什么意思 房屋所有权是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民法典》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分为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这也是房屋所有权的四项基本内容。 所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指拥有这四项权利的拥有人,并不是单纯的拥有一项或者两项权利。 三、房屋产权人是否可以约定 民法典规定,房屋权属可以约定,但约定后要办理权属登记,如果不办理权益登记的,权属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法律网的有关知识,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对于“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有什么区别”有关的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两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两百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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