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物管到期合同是否有效 |
释义 | 一、小区物管到期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法律的的相关的规定,由于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导致物业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约的,承认其事实物业服务关系。在此期间,尽管原物业合同已经到期,但是业主享受到了物业服务,仍需缴纳物业费用。 业主委员会已经成立,由业委会或业主大会决议不再和物业企业签约的,物业不得以“提供事实服务”为理由,要求业主缴费。如果业委会决议是在物业合同期满之后做出的,则需要缴纳物业合同到期日至业委会终止物业公司服务的决议公告日期之间的物业费。 二、事实物业合同关系如何认定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后,物业公司继续提供物业服务,业主接受,形成事实上的物业合同关系。 (二)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合同存在实际履行的客观事实。 (三)成立事实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费应继续按原约定标准支付。 三、物业费该不该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该合同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六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业主应继续按照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为宜。此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法律网的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小区物管到期合同是否有效,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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