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需要双方都签字吗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需要双方都签字吗 一般是需要的。交通事故结案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二)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三)调解未成功的,交警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注意诉讼时效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时间分为: (一)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 (二)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为一年,一般从伤害之日起算,如果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法院将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 三、交通事故索赔起诉书 原告:王×,女,汉族,生于 1954年 3 月25 日,兰州××有限公司职工。 住址:兰州市××路××号101室,电话:××××× 被告:胡×,男,汉族,甘肃××有限公司驾驶员。 住址:兰州市××路××号672室, 被告:甘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 住所:兰州市××路××号。 邮编:730030 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80000 元(具体详见清单);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10000元; 三、赔偿原告助动车损失费6000 元; 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6年4月1日下午一时许,当原告在上班途中,骑助动车正常行经兰州市××路与××路交叉路口时,遭遇被告胡×驾驶的小客车(牌号为甘A×××××)右转弯撞击,致使原告头部直接坠地及身体多处受伤,并致使原告的助动车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经门诊诊断,造成原告头部颅底骨折,左颞顶头皮下血肿、压痛、耳聋等。后经××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认定,被告对上述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见证据1)。原告又于2006年6月18日,经甘肃××鉴定中心伤残评定,确认 “路交通事故致颅底骨折,遗留头痛、头晕,左耳伟导功能障碍,属十级伤残” (见证据2)。又于2006年7月30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原告胪脑受伤,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于2006年5月9日出曾出具入院通知书,要求原告应住院手术检查,但由于住院手术检查费用高达1万余元,且当时原告经济窘迫而被告拒绝作任何赔偿的情况下,原告不得不放弃了住院手术治疗的机会(见证据4)。现已造成原告留有后遗症,经常头痛、头晕、耳鸣等,不得不被原单位解雇,至今不能正常上班。 另外,由于事故原因,原告助动车损坏严重,至今仍在被告处。且由于被告未履行修缮和归还义务,现已造成助动车报废,使原告经济损失6000元。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且直接给原告造成了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兰州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 2006年×月×日 附件:1、本诉状副本 2 份。 2、证据 10 份,共 13 页。 3、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告的信息资料。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需要双方都签字吗的相关内容,通常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是需要双方都签字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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