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李庄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成立 |
释义 | 重庆市一中法院对律师李庄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进行二审宣判:维持江北区法院一审判决的定罪部分,即李庄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成立。撤销原判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的量刑部分,判处李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也就是说,李庄庭审时的突然认罪,为自己减少了一年铁窗生活。 李庄显然认为判决没有达到预期,当庭大曝交易,表示二审认罪有假,恳请16万中国律师为其申诉到底。 宣判结束后,审判长蒋林说,二审期间,李庄一直表示认罪,二审法院考虑其认罪态度,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北京市律师协会相关工作人员昨天上午表示,李庄的律师资格将被注销。 一审认定的事实 二审判决全部认定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11月24日、26日、12月4日,李庄、马晓军先后在重庆市江北区看守所会见龚刚模。李庄在会见过程中,唆使龚刚模在法庭审理时谎称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向龚刚模宣读同案被告人樊奇杭的部分供述,以配合龚刚模推翻以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李庄又指使重庆克雷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家友贿买警察,以证明龚刚模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虚假事实。 2009年11月底至12月初,李庄引诱龚刚模之妻程琪作龚刚模被樊奇杭等人敲诈的虚假证言,并要求程琪出庭作证。 同年11月24日,李庄指使龚刚模之兄龚刚华安排重庆保利天源娱乐有限公司(下称保利公司)员工作伪证,否认龚刚模系保利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和控制者。龚刚华遂授意保利公司员工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 同年12月10日,龚刚模向公安机关检举李庄的行为。 同月12日,李庄被公安机关抓获。审理中,上诉人李庄当庭认罪。 从判决中可见,一审中认定的事实在二审判决中被全部认定。 李庄称二审前有领导和他的谈话是“惊天秘密” 在二审开庭之前,李庄的精神状态始终很好,并且高度亢奋地要求将官司打到底,要不惜一切代价,并声明哪怕是在监狱里服刑也绝对不认罪。 二审开庭时,李庄在辩护人都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承认了一审的全部指控。表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适当,并撤回上诉理由。李庄突然认罪,这使得我们几名辩护人都感到吃惊甚至是震惊。”辩护人说。 庭审后,辩护律师带着一肚子不解会见李庄,向其询问突然认罪的原因。李庄说,“在二审开庭前几天,有重庆市某部门的两人曾先后到看守所找他谈话,而谈话的内容李庄始终守口如瓶,并一再表示是‘惊天秘密’,绝对不能说。” 李庄的辩护人认为,这两个谈话对李庄的触动很大,同时也可能形成较大的压力,因此李庄才会在二审时撇开辩护人的无罪辩护当庭认罪。 在李庄认罪后,业内人士认为,最有可能的就是李庄以认罪方式获得从轻处罚,改判缓刑。 著名刑辩律师李肖霖就分析说,李庄认罪谋缓刑很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因为他认罪就恰恰支持警方的观点,就是抓对了人。 李庄当庭大喊二审认罪有交易 昨日上午9点半,李庄带着轻松的表情走入审判大厅,迎接他的二审宣判。 在听到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时,李庄情绪非常激动,顿时跳了起来,趁法警不备,冲向话筒并一把抓在手里大喊:对这个判决,我宣布一下,上次我在开庭中认罪,是假的。希望法庭不要给我按认罪处理,因为认罪是在重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诱导之下进行的,给我承诺认罪就给缓刑,认罪就能让二审开庭,结果今天依然给我这样的判决,不是缓刑,不讲诚信。原来的认罪书我都是欺骗公安局和检察院,你们详细看我的认罪书……那些都是斗争策略,希望法庭尊重我的意见,而且公诉人在当时还让我撤销上诉。 (法庭扯掉话筒)完全是一种欺骗,完全是一种欺骗,这种欺骗早晚会暴露于天下。我希望中国16万律师,继续为刑诉法中维护自己的权利作坚决的斗争。我会斗争到底,我会上诉到底的,再见!”(记者根据旁听人员笔录整理,省略部分内容) 。 说这番话时,法院撤去了话筒,法官也已经退庭,法警将他迅速带走。 据李庄辩护人高子程介绍,当时现场场面一度失控,多名法警控制李庄才将其重新束缚。李庄被拖出门时,他举起双手向旁听者作别。 高子程说,有关方面曾以顾全大局为由,动员李庄更换辩护律师,未果后又要求李庄做辩护人思想工作,以及撤回上诉。而对李庄做出承诺的是“很高级别的领导”。 高子程说,前天他去会见李庄时,李庄表示公诉人让他做辩护律师的工作,让他们做有罪辩护。李庄回复说:“我说服不了他们。” 在整个案件过程中,无论是李庄喊冤,还是李庄认罪,高子程、陈有西两位律师坚持为其做无罪辩护。 对于一年半的判决结果,李庄显然无法接受,他表示会申诉到底,甚至当庭大曝认罪的原因。 高子程评价说,昨天的宣判又是一场闹剧。对二审判决的决定者而言,这纸判决非常滑稽。 李庄六点陈词貌似“藏头诗” 在二审庭审结束,李庄进行最后陈词时,讲了6点意见。参与旁听的记者将李庄的6点陈词进行了实录报道。一天后,网络上有人称,李庄的6点陈词“藏头露尾”,大有玄机。 有网友贴出每一段的第一个字和最后一个字,分别是“被比认罪缓刑”和“础去坚决生诉”,网友分析认为,这就是“被逼认罪缓刑,出去坚决申诉”的意思。 不过,也有网友将不同版本的李庄陈词记录对比后认为不是。 重庆一位与重庆政法界关系密切的法学学者说,网络流传的李庄藏头诗引起了当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已经到法院查听录音。 昨日上午,高子程证实,他听说有藏头诗一事后特意去检查了庭审记录,他也认为媒体的判断是对的,这一事实暴露了此案有隐情。 ■专家观点 案件进展神速国内罕见 从2009年12月12日李庄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到昨天终审宣判,案件全程历时仅仅57天。诸多法律界人士质疑,该案件“进展神速、国内罕见”。 高子程在一审开庭时曾当庭指出,案件有违反刑事诉讼程序之嫌,使得辩护人连调查取证的时间都不够。但是对于辩护人的这一质疑,一审法院未给予任何答复。 李庄案二审开庭后,法学界专家在北京就李庄案件召开了专家论证会,论证会的结论是李庄案件违反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多项时间限制,使得辩护人及相关的诉讼参加人根本没有时间开展工作。 有专家质疑,李庄的案件是2009年12月17日到的检察院,18日就被起诉到了法院,只在检察院待了一天,这一天的时间很难完成对案件程序的合法性审查。所以说在李庄案件中检察机关根本没时间去履行自己的检察监督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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