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名什么情况下没效力 |
释义 | 一、签名什么情况下没效力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签字后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存在欺诈行为、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等。 ![]() 二、关于签名的法律效力 (一)签名的效力是确认,并不一定非得要盖章。合同的效力是一旦发生纠纷,用来确认行为效力是否有效。而你签名的效力就是已经确认了交付有效了,只要能确认这名字时你签的,那么这就已经成立。 (二)数量不符合标准就签字属于你方失误,如果要起诉,那么,你方得负举证责任,就是证明对方拿东西来的时候确实数量不够,签字时候没有确认清楚、你提供证据后还要看证据的效力是否真能证明,还要看证据是否被法院采纳。 三、签字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六十一条 【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五百条 【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签名什么情况下没效力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其实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签字后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存在欺诈行为、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等。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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