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无效抗辩的情况 |
释义 | 一、专利无效抗辩的情况 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往往提出专利权无效的抗辩,对该抗辩权的行使,被告须明确以下几点: 1、专利侵权诉讼中,原告承担证明专利权真实有效的责任,被告原则上不承担举证责任; 2、被告为保护自己利益,可以提出各种抗辩,目的在于使原告的证明不能成立; 3、被告如提出专利权无效的抗辩,最好能提供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专利权无效的决定; 4、被告可以在诉前或诉讼中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5、在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案件中,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 6、有些情况下,被告在诉讼中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诉讼程序不中止,此时法院继续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7、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在此之前,人民法院已经对专利侵权案件作出并已执行的判决或裁定仍然有效。如专利权人存在恶意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专利权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什么是专利权无效 所谓专利权无效,是在专利权授予之后,被发现其具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确认并宣告其无效的情形,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 三、专利权无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以上是一篇关于“专利无效抗辩的情况”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专利无效抗辩的情况,经过分析,可以得知,这种情况需要根据具体的分析而定。与此同时,对于专利权无效的情况,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建议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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