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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全资产需提供哪些资料
释义
    一、财产保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财产保全的时候,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被保全财产线索等。
    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二、资产保全是什么意思
    资产保全是指维护资产的完整,防止流失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查封、冻结等。民事诉讼中,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是否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三、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一)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二)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三)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四)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五)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六)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七)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没有责令提供担保的可以不受这点限制),譬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申请保全人提供担保:
    1、在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
    2、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财产保全的;
    3、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的,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的资料包括申请书、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有效的担保手续等其他法定材料。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保全资产需提供哪些资料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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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0: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