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会计与出纳同一人怎么处罚 |
释义 | 一、会计与出纳同一人怎么处罚 违法的。会计和出纳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由不同的人担任。由一人担任是违反《会计法》的。 根据《会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其次,从公司管理角度考虑,会计出纳一个人担当有严重财务风险,当现金收支与账务都由一个人担任时,没有互相牵制监督,自己收支自己入账,极易造成人为入账改变用途甚至金额,造成贪污行为。 而这也是会计法明确规定的原理之一。 所以会计和出纳必须由两人担任。 如果公司小,需要精简或优化各岗位,则建议设专职会计一名,出纳由其他人员兼任,由会计指导完成收付款及日记账登记工作。另外会计本身也可兼任其他工作。 ![]() 二、会计帮助偷税漏税怎么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账薄、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处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对单位财务负责、主管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三、会计已经离职还要对之前的负责吗 会计已经离职四年还要对以前的账目负责。 会计法确实是有规定,可以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诉其责任。由于你只是会计,财务部门一般设置有主管和经理。而且他们对你的工作有复核的责任,如果你真的过失导致企业损失,也是她们和你一起承担。 从法律上讲承担责任也不是平均分摊。职位越高,承担责任越大。就一般财务工作而言主要是财务主管负担主要责任。 从法律角度说,账出错并不等于导致公司经济利益损失,而且还可以要求客户退款。一般情况对方公司不会赖账,如果真的要赖,可以进行法律诉讼。一般诉讼期是2年的,按时间上说都可以。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会计与出纳同一人怎么处罚的相关知识,会计与出纳同一人主要是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违反《会计法》,存在伪造、变造账薄、记账凭证才需要处罚,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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