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一审二次开庭坐牢吧 |
释义 | 一、刑事案件一审二次开庭坐牢吧 一般的刑事案件,原则当庭宣判。 如果案件复杂,或者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原则不当庭宣判,须经第二次开庭才进行宣判。特殊的案件,也有第三次,每四次,甚至更多开庭次数才宣判的可能。 具体的案件,具体对待,不能一概而论。 二、刑事案件开庭后多长时间宣判 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后二个月以内宣判。《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三、二次开庭什么意思 在法院诉讼中,经第一次开庭审理后,如果承办法官认为第一次开庭没有能完全查清案件情况、或认为有些证据和事实需要进一步核实调查的、或出现了新的证据需要双方质证等情况,都可以决定进行第二次开庭。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刑事案件一审二次开庭坐牢吧的相关内容,所以案件的审理程序需要根据案件的复杂度来选择,即简单的案件审理程序会相对简单点。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两百零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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