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官不让当事人做司法鉴定怎么办 |
释义 | 一、法官不让当事人做司法鉴定怎么办 法院做法违法,这种事情发生之后我们是可以去相关的部门进行举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 二、哪些情况可以提出重新进行司法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重新鉴定的事由实际上更多的是用在“对鉴定结果不满意”,申请再次鉴定的过程中,也是法院可以同意再次鉴定,接受鉴定申请的法律依据。如果仅仅是对鉴定结论不满意,是不能够作为重新申请鉴定的理由的。鉴定规则给出了我们可以提出的“法定理由”。 三、司法鉴定检材要经过双方质证吗 需要。 1、质证程序的启动 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可以由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提起,亦可以由法官提起,但最终决定权在法庭。 2、出庭通知 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人出庭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法院经审查同意后,应在开庭前三日向司法鉴定人送达出庭通知。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质证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法官不让当事人做司法鉴定怎么办的全部内容。如果法院不同意当事人申请的司法鉴定,那么法院的这种做法其实是违法的,我们是可以提出申请鉴定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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