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向公司借款会计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个人向公司借款会计怎么处理 公司可以将资金出借给个人。《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所以对于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同意,可以将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对法院审理的民间借贷进行了定义,明确民间借贷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 二、个人借款申请书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 丙方(保证人):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因 ,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周转,甲方同意出借,但乙方如何使用借款,则与甲方无关。 二、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以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收条)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四、还款方式 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账户名称:_____- 账 号:______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_______,利息按月结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八加收违约金。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1、借款方自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逾期还款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八、逾期还款的处理: 乙方如逾期还款,除应承担甲方实现债权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之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外,还应按如下方式赔偿甲方之损失:逾期还款期限在30日以内的部分,按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贰(2‰)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超过30日以上部分,按照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贰点伍(2.5‰)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 前款约定的损失赔偿比例,系各方综合各种因素确定。在主张该违约金时,甲方无须对其损失另行举证,同时双方均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调整请求权。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采用书面形式向本合同各方预留的地址发送,如有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书面通知以发送之日起三日届满视为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约日期: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个人借条 今 (出借人)借给陈××人民币(大写数字)××圆整,即¥××元。借款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利率为每月 ×%,利息共计人民币(大写数字)××圆整,即¥××元,全部本息于×××× 年×月×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数字)×× 圆整,即¥×× 元。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注: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 2、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借条出具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 1、为了保障使用者的权益,建议借条使用者在根据自身需要删减借条内容时最好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 2、借条应由借款人亲自填写并签字确认。如有担保人,担保人也应签字确认; 3、出借方应注意诉讼时效起算的问题,由于借条约定还款期限,2年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起算; 4、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5、公民间的借款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6、依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从本金中。利息预先从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7、借款人、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字确认。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个人向公司借款会计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同意,可以将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不过需要在会计账簿上载明。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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