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鉴定什么时候做 |
释义 | 一、残疾鉴定什么时候做 伤残鉴定一般治疗结束,病情稳定之后,就可以去申请伤残鉴定的。目前没有规定具体的期限,建议医疗终结之后,一年内去进行伤残鉴定。 ![]() 二、伤残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伤残鉴定根据不同事故性质,需要的材料也不一定相同,但是主要有员工本人身份证明信息,医疗记录、检查记录以及事故性质证明的材料。 以工伤鉴定为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 〔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第九条 〔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 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 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个人能做伤残鉴定吗 如果是人身损害,建议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专业机构鉴定,需要身份证和病例等材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第七十七条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残疾鉴定什么时候做的相关内容。残疾鉴定结果出来之后肯定会有人不认可的,这个也是非常正常的,影响残疾鉴定结果的因素也有很多,这个时候其实也是可以申请做做二次鉴定的,不过费用需要自己先行承担。 引用法条: [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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