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眼睛用什么做鉴定伤残等级 |
释义 | 一、眼睛用什么做鉴定伤残等级 眼睛伤残鉴定,需要携带本人完整病历和医院诊断证明,到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核定伤残级别,如果是工伤务必注意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进行鉴定。 二、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三、残疾分类有哪些 根据1995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执行的《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的规定,将残疾分为六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 (一)视力残疾 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他疗法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时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成共他活动。 (二)听力残疾 是指出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经治疗1年以上不愈者)。听力残疾包括听力完全丧失及有残留听力促辨音不清,不能进行听说交往。 (三)言语残疾 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经治疗1年以上者),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文往活动。言语残次包括:言语能力完全丧失及言语能力部分丧失,不能进行正常言语交流两类。 (四)智力残疾 指人的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出适应性障碍。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智力发育低下;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智力损害或老年期的智力衰退导致的痴呆。 (五)肢体残疾 是指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 (六)精神残疾 是指精神疾病患者患病(病情)持续1年以上末痊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眼睛用什么做鉴定伤残等的相关问题。只要符合相关的程序,直接办理伤残鉴定就都是可以的哦。如果您对眼睛用什么做鉴定伤残等还有其他疑问的话,欢迎您来咨询我们法律网的相关律师。我们的律师会积极为您提供相关的帮助的。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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