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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收养要怎样的程序
释义
    一、收养要怎样的程序
    需要收养人持有规定证件,到所在地民政部门提交申请,审核通过之后,取得收养证,
    再凭收养证到户籍派出所,申请给孩子转移户籍。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第四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二、收养应当提供的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能力的证明;
    (三)收养人(男、女双方)和被收奍人一寸大头像各一张,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全家福(两寸)照片一张;
    (四)根据被收养人的不同情况,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五)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还需提供社会福利机构同意收养的证明;
    (六)收养弃婴和儿童,须出具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七)收养残疾儿童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书。
    三、收养和领养有什么区别
    我们通常所说的“领养”,就是法律上的“收养”,指通过合法手续,自愿把别人所生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孤儿,收作自己的子女来抚养。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收养人称为养父、养母,被收养人称为养子、养女。
    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虽不是由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但是以双方自愿为原则,一经合法成立,就应视为血亲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与亲父母子女相同,双方均不得虐待和遗弃。养子女和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领养关系的成立而终结。
    收养行为是一种设定和变更民事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行为,它涉及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对老年人的赡养扶助以及财产继承等一系列民事法律关系。
    收养这一法律行为的目的在于使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们之间产生拟制的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一般说来,送养人为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收养人为养父和养母(单方收养时是养父或者养母),被收养人为养子或养女。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收养要怎样的程序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收养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明等材料,然后去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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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5:3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