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消化科病情证明书怎么写 |
释义 | 一、消化科病情证明书怎么写 病情证明书 2009年3月16日 兹证明病人AAA,男,41岁,因患急性阑尾炎,于2008年3月6日住院。经立即施行手术和十天治疗后,现已痊愈,将于2009年3月16日出院。建议在家休息一个星期后再上班工作。 主治医生:XXXXXX ![]() 二、医生误诊病情怎么办 (一)协商不成,尽快起诉,要求赔偿。 (二)搜集所有病历,对病历、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包括一日清单,检测化验报告,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长期及临时医嘱等加盖医院印章。 (三)误诊,即错误的诊断。我们结合现行临床上比较通用的分类,并根据误诊性质和程度的不同,试将误诊分为下述五个类型:诊断错误、延误诊断、漏误诊断、病因判断错误、疾病性质判断错误。诊断的目的在于确定疾病的本质,并随之选择有针对性的治疗,使病情向好的方面转化。 三、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有区别吗 医疗纠纷,涵盖了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和产品质量、疾病自然转归等,而医疗事故是主要构成部分。在许多的医疗事故中,对患者的人身损害的因素除了一些不可预见的医疗风险因素外,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仍为是主要因素。如何避免这些风险因素,关键还在医务人员。在现实医患关系中,患者由于对医学知识的缺乏,治疗方案完全由医生单方面制定和实施,患者仅仅是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常常只是按医务人员的要求配合检查治疗,有时甚至处于意识不清、昏迷状态,连配合的能力都没有,任由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处理。所以,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的责任是非常重大的,任何轻微的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医疗损害结果,如何做到有责任心,避免疏忽,关键在于有无尽到注意义务。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消化科病情证明书怎么写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不是所有的医患纠纷都是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有的医患纠纷有人身损害结果及经济损失发生,有的医患纠纷没有人身损害结果但有经济损失发生。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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