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账目不全可以破产吗 |
释义 | 一、公司账目不全可以破产吗 公司账目不清不可以申请破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破产法第7条、破产法意见第8条),破产的条件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企业法人严重亏损; 2、因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此外,如果提出破产申请的主体是被申请破产的法人的债权人,他只需证明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可。 按照我国目前《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而严重资不抵债后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企业的债权人也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破产清算的偿债程序。人民法院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便可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 二、哪些情况不能申请破产 1、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 2、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并非就失去信用,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应当是不能以财产、信用或其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3、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为前提,不能清偿以债务到期为条件。 4、债务人所欠债务必须是能够以金钱评价的债务。破产程序中,如果债不能以金钱去评价,不能转化为给付财产(货币)的形式,最终不能强制执行,破产也就无实际意义了。不能以金钱评价的债务,不得作为破产之债。 5、债务人所欠债务应是在一定时期内无法清偿的债务。 三、申请破产的主体是什么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公司账目不全可以破产吗的相关知识,公司账目不清不可以申请破产,公司账目才能证明企业法人严重亏损以及因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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