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吞征地补偿4万多怎么判 |
释义 | 一、私吞征地补偿4万多怎么判 挪用征地补偿款的,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如果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按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八十条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 二、什么是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从而构成的犯罪。 三、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 构成要件内容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在此前提下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二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 三是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非法活动以外的活动,数额较大,挪用时间超过了3个月。 以上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私吞征地补偿4万多怎么判”方面的内容,主要介绍了私吞征地补偿4万多怎么判,根据以上分析,我们知道,这种情况一般按照挪用公款罪来进行处罚。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敬请咨询我们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