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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买的车位可以退款吗
释义   一、购买的车位可以退款吗
    按约定,如约定可退则可退,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当事人想要退车位的,属于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才能退车位。
    如果满足合同解除条件的,可以解除购买车位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其区别表现在,法定解除是法律直接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具备时,解除权人可直接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而约定解除是双方的法律行为,一方的行为不能导致合同解除。其联系表现在:约定解除可以对法定解除作补充。比如约定违反合同中的任何一项规定,不论程度如何,均可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小区内车位究竟归谁
    (一)小区车位的法律性质小区内车位在法律性质上应属于小区业主共用的附属设施,但是,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状态也分为两种:
    1、是只能为全体业主共有并且公用的附属设施,如公用绿地、道路等;
    2、是可以单独为特定人所有的附属设施,但以定期收费为条件向全体业主提供服务,或者该特定人的范围必须是业主。
    小区内车位就属于后一种附属设施,可以单独为特定人所有。
    (二)除了占用小区公共区域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以外,其他车位的归属以当事人约定为准。《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三、小区车位约定不明时怎么办
    (一)业主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是否约定以公摊面积方式计价,且车位建筑面积是否属于公摊面积范围内;
    (二)车位的建造成本是否已实际被计入业主与开发商购房的合同价款中;
    如是,则可以认定双方约定车位归业主共有。如不是,小区车位的所有权归开发商。但根据部分地区的司法判例,开发商要提供证据证明小区车位建筑面积不属于公摊面积范围或车位的建造成本未被计入购房的合同价款中,否则,法院将认定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
    (三)业主对小区车位归属与开发商产生争议,应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
    一般来说,如小区业主对小区内的车位的权利归属与开发商产生纠纷,应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的法律文书能够最终确定小区内车位的权利归属。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购买的车位可以退款吗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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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2: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