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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孕期离职的赔偿标准
释义   一、孕期离职的赔偿标准
    (一)如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单位在产上假之前辞退怀孕职工,应支付产假工资:产假128天×津贴或工资=元
    (二)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三)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二、劳动法对孕妇辞职规定
    (一)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该法第三十九明文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结合本案例,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有比较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在试用期内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即使是怀孕女职工,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赔偿计算年限是多少
    (一)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原因不同,赔偿或补偿不同,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的观点:
    1、若公司是无合法理由辞退您,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您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2、若公司有违法原因,您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3、若公司与您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若您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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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5]《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6]《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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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9:5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