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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征用果园补偿多少钱吗?
释义
    一、征用果园补偿多少钱吗?
    国家征地果园赔偿标准是:
    1、土地补偿:果园近期三年收益平均值乘10倍;
    2、附着物补偿:果园中间种的地表农作物及果树树体的市场价值,果树树体的市场价值专家评估确定;
    3、预期收益折现补偿:通常依照有权单位专家评估确定;
    4、基础设施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条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二、征地补偿不合理可以到哪投诉吗?
    征地补偿不合理可向当地县级政府反应,如果说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
    认为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到法院起诉的程序与其他普通民事案件相同,但是要有针对性的提供补偿款分配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的证据,由法院进行判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十条规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三、征地不同意政府可以强制征收吗?
    被征地的农民不同意征地,政府一般不可以强制征收。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款、第五款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征用果园补偿多少钱吗的相关内容,我们从中了解到如果被征地的农民不同意征地的,政府一般不可以强制征收。这方面的知识有点复杂但也是比较重要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2]《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
    [3]《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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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20: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