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待遇申领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工伤待遇申领需要哪些材料 (一)申请条件 1、工伤人员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2、单λ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3、工伤人员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城镇(或小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二)申请凭证 1、工伤认定结论书; 2、工伤医疗费用凭证: (1)门、急诊治疗工伤的须携带医疗费原始收据、门急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2)急诊住院治疗工伤的须携带医疗费原始收据、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和相关的病史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现金就医的还须提供由本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出具的《医疗费零星报销结算单》或《医疗费用核定凭证》。 3、劳动能力鉴定费支付凭证; 4、工伤人员需配置辅助器具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辅助器具配置确认意见书和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付款凭证; 5、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须提供劳动手册以及与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λ签定的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6、工伤人员的身份证、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帐户原件及复印件;(工商银行、上海银行、浦发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 7、委托他人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手续的,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填写完整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二份,其中个人申请的须经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λ盖章; 9、其他相关材料。 二、工伤认定受理部门及时间 工伤人员或被委托者可在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的次月,于?月5―26日到就近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伤保险结算岗λ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手续,办理期限为三十天。 三、工伤认定受理结果 审核通过:打印《工伤保险待遇核定表》二份,申领人核对并签字后,由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一份交申领人,一份留存。 以上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工伤待遇申领需要哪些材料”方面的内容,主要介绍了工伤待遇申领需要哪些材料,除此以外,还有工伤认定的受理部门以及结果等等,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敬请咨询我们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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