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属补助什么样的不能申请 |
释义 |
一、遗属补助什么样的不能申请 (一)不可以享受遗属补助的情况主要包括: 1、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已经成年(年满18周岁)的; 2、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就业的; 5、死亡的; 6、参军的。 二、遗属补助申请条件 (一)当供养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时,被供养人需符合下列条件,方可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1、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0周岁以上(如因工去世,女性须达55周岁以上); 2、年龄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但仍在普通中学就读的被供养者; 3、被供养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 4、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供养人死亡时,被供养人尚不符合以上条件,不能等到符合条件时再申请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三、遗属的补偿项目 (一)丧葬费:1995年10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发放丧葬费标准为1500元,由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支付。2008年9月1日起,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1995年之前的按照原陕劳险发[1986]138号规定执行,已经没有实际意义) (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000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2008年9月1日起调整为: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80元。 以上内容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遗属补助什么样的不能申请相关内容,不可以享受遗属补助的情况主要包括: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已经成年(年满18周岁)的;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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