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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走破产程序后是不是一定要破产
释义
    一、走破产程序后是不是一定要破产
    公司破产进入破产程序后,公司不一定会注销的,公司可以进行破产重整或者破产和解,重整或者和解通过的,企业就不用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一百二十二条 管理人于办理注销登记完毕的次日终止执行职务。但是,存在诉讼或者仲裁未决情况的除外。
      
    二、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还能告吗
    企业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就会中止对债务人的所有诉讼,待管理人税收债务人财产后诉讼才恢复,所以债权人是可以起诉债务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三、宣告破产程序期限是多久
    宣告债务人破产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走破产程序后是不是一定要破产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走破产程序不一定要破产,可能只是破产重整或者是破产和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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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5: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