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是否视为共同财产之一 |
释义 | 一、遗产继承是否视为共同财产之一 遗产继承不一定视为共同财产之一,如果配偶继承的遗产是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明确指定只归个人所有的,那么该遗产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是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所得的财产,继承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且没有指定只归一人所有,所继承的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二、根据法律规定继承遗产的基本要素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遗产的基本要素如下: 1.继承的遗产应当为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2.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且未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3.继承的程序严格按照遗赠抚养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 4.其他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遗产继承有哪几种方式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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