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院死亡证明丢失怎么补办 |
释义 | 一、医院死亡证明丢失怎么补办 1、补办程序: (1)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县便民服务中心卫生窗口; (2)审查合格后即时办理医学死亡证明。 所需材料: 2、成人死亡。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联系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单位、村委会证明或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诊断书。 二、死亡证明在哪里开 逝者在属于正常死亡,已经送到殡仪馆火化了的,死亡证明应该由殡仪馆一方出具。没有到殡仪馆火化而是下葬了的,也可以到村委会,或者是逝者生前治疗所在的卫生所或者是医院来开这个死亡证明。属于非正常死亡比如车祸,被杀害之类的,死亡证明要到当地的公安司法部门开。逝者家属还要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逝者的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三、人去世后会自动注销户口吗 人死后户口不会自动注销,须带医院的死亡证明、户口本去当地派出所销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医院死亡证明丢失怎么补办的内容,医院死亡证明是需要妥善的进行保管的,如果医院死亡证明丢失了,是可以到医院进行补办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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