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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未支付到位村民组有权拒绝交出土地
释义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未支付到位村民组有权拒绝交出土地
    (一)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征用耕地的面积计算。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人均耕地不足十五分之一公顷的,从六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一百五十分之一公顷,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二) 征用其他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该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的百分之七十计算;
    (三) 征用未利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二、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如何分配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民宅基地及房屋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征收了,而农村土地都是集体的,所以在补偿时,不会直接发放到农民手里,补偿的分配方式会根据土地性质的不同而不同。
    补偿给股东
    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补偿给集体经济组织
    (一) 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二) 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归该集体经济组织。
    补偿给农民
    (一) 放弃统一安置的,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二) 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三) 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三、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包括什么
    (一) 征地安置补偿方案的公告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二) 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公告的实施
    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三) 征地安置补偿方案的内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四) 征地安置补偿方案的征询意见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五) 征地安置补偿方案的确定
    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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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9: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