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效力未定的原因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合同效力未定的原因是什么意思 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因此,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我国法律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某些与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他民事活动应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实施。在民法通则中,这类主体所为行为被列为无效民事行为,合同法对此作了补正,将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订合同确定为效力待定合同。 3、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无权代理指欠缺代理权的代理,主要有四种情况: (1)根本无代理权; (2)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 (3)超越代理权范围进行的代理; (4)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 关于无代理权人所订立之合同,法律明确将其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无权代理行为可能由于行为完成后发生的某种法律事实而完全不产生代理的法律后果。 ![]() 二、什么是效力未定合同 效力未定合同,也称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使之确定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如下三个法律特征 1、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合同成立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即缔约主体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2、合同的效力既非完全有效,也非完全无效,而是处于一种不确定的中间状态,这也是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无效合同的区别所在。合同效力问题体现了国家立法者对合同的价值判断。 合同种类 效力未定的合同主要有三类: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必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三、效力未定合同的生效时间 效力待定合同因追认而成为有效合同,但合同何时发生效力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学理通说认为,合同溯及于成立之时发生效力。其理由主要有三:一是追认通知并非订立新合同的行为,而是对既有合同的补正;二是,追认行为不应产生合同的第二个生效时间;第三,该方案能公平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其他例外情况 一般而言,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时间是一致的。但也有例外情形,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2、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3、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一份合同的签订就意味着甲乙双方具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去履行合同中的内容,不管合同是否待定,甲乙双方都应当诚实守信。同时在合同生效的时候就是合同履行的时间,符合法律的规定,受到法律的保护。若是甲乙一方有违约行为,也应该自行承当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关于合同效力未定的原因是什么意思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合同效力未定的意思就是合同已经成立但是还没有生效,是否生效要看后续生效条件是否成就。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登录法律网免费在线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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